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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科研誠信管理辦法 各類科技活動開展前均須審核誠信狀況

2024年02月08日09:50 | 來源: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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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廳獲悉:日前,自治區科技廳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研誠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在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立項、榮譽推薦(提名)、科技獎勵、評審專家遴選等各類科技活動批准前,應當開展科研誠信狀況審核。《辦法》適用於自治區自然科學領域各類科技活動的科研誠信管理。

科研誠信管理,是指對自治區或參與自治區組織的科技活動的責任主體,包括自治區或參與自治區組織的科學技術活動的受托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單位、科學技術人員、咨詢評審專家等遵守科技活動規范等情況進行公正評價,並據此進行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等工作。

《辦法》分為總則、科研誠信責任體系、科研誠信管理與制度、科研信用記錄與評價、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科研失信行為數據匯交、附則等七章,共28條。

《辦法》明確,將科研信用分為科研守信行為和科研失信行為,其中失信行為記錄劃分為一般失信行為、較重失信行為、嚴重失信行為三個類別,同時明確科研失信責任主體如發生“受到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並正式公告的”等四種情形將被直接記錄為嚴重失信。

《辦法》指出,科研誠信管理主體包括自治區科技廳、各行業行政管理部門、各地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從事科研活動及參與科技管理服務的各類機構。自治區科技廳建立完善的科研誠信信息系統,對相關責任主體科研信用信息進行客觀記錄,同時負責統籌全區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工作。相關部門需將記錄的科研失信行為數據和處理決定書、調查報告匯交自治區科技廳,由自治區科技廳審核后上傳到國家科研誠信管理信息數據庫。

自治區科技廳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處處長趙鵬說,《辦法》的出台能夠有效規范科學技術活動,為科技創新營造良好的環境。(謝慧變)

(責編:陳新輝、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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