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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醫療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詳解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實施能報銷的藥品有哪些變化

2024年01月15日11:41 | 來源: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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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實施能報銷的藥品有哪些變化——自治區醫療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詳解相關政策

2024年1月1日起,新疆全面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3年)》(以下簡稱“2023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經過調整后的目錄新增126種藥品,藥品總數增至3088種。此次調整的目的和原則是什麼?新增了哪些藥品?新疆將採取哪些措施推動新版目錄落地?為此,記者採訪了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處負責人。

問:什麼是國家醫保藥品目錄?

答: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是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藥品費用的標准。為了保障參保群眾基本醫療用藥,合理控制藥品費用,規范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管理,國家統一制定《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明確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藥品支付范圍。

問:哪些藥品能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

答: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的藥品應當是經國家藥品監管部門批准,取得藥品注冊証書的化學藥、生物制品、中成藥(民族藥),以及按國家標准炮制的中藥飲片,並符合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等基本條件。

問:為什麼要調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

答:國家醫保局已連續6年開展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累計將744個藥品新增進入目錄,同時將一批療效不確切、臨床易濫用的或被淘汰的藥品調出目錄。近年來,醫保藥品在醫療機構藥品使用佔比逐年上升,臨床用藥合理性得到積極改善,創新藥進入醫保速度明顯加快,常用藥品價格水平顯著下降,重大疾病和特殊人群用藥保障水平大幅提升,顯著降低了群眾用藥負擔。

問:2023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的目的和原則是什麼?

答:此次調整堅持以“保基本”為基礎,著力更好地滿足廣大參保人的基本用藥需求,繼續“突出重點、鼓勵創新、補齊短板、優化結構”的調整思路,扎實推進“戰略購買”“價值購買”,持續釋放改革紅利,努力實現基本醫保藥品保障能力和水平更加提升、參保患者對新藥更加可及且負擔大幅減輕、引導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目標,助力解決人民群眾看病就醫的后顧之憂。調整范圍聚焦臨床需求,調整流程更為規范,評審標准更科學公正。

問:2023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有哪些調整?

答:本次調整共新增126種藥品,其中腫瘤用藥21種,新冠、抗感染用藥17種,糖尿病、精神病、風濕免疫等慢性病用藥15種,罕見病用藥15種(其中阿伐替尼片同為腫瘤用藥),其他領域用藥59種。同時,調出了1種即將撤市的藥品。調整后目錄內藥品總數將增至3088種,其中西藥1698種、中成藥1390種,慢性病、罕見病、兒童用藥等領域的保障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此外,有143個目錄外藥品參加談判或競價環節,其中121個談判或競價成功,成功率為84.6%,平均降價61.7%,成功率和價格降幅均與2022年基本相當。

問: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的藥品醫保支付標准是如何規定的?

答:納入目錄的藥品支付標准分甲乙類,對於甲類藥品,不設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基本醫保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對於乙類藥品,由參保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新疆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各統籌地區確定,並報自治區醫保局備案。

協議期內談判藥品和競價藥品執行全國統一的醫保支付標准,本次調整新納入目錄的國家組織集中帶量採購中選藥品,以中選價格作為支付標准。

問:自治區醫保局採取哪些措施推動2023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落地?

答:為盡早惠及廣大人民群眾,我們提出以下措施推動新版目錄落地實施:一是落實談判藥品直接挂網、信息系統調整等措施,確保談判藥品按照協議調整價格,做好目錄落地實施准備。二是指導定點醫療機構加強聯動,根據各醫療機構臨床治療需求,及時將目錄新增藥品納入配備名單,提升用藥保障水平。三是指導各地完善“雙通道”管理機制,通過定點零售藥店等渠道進一步提高談判藥品的可及性。四是強化准入后管理,加強對目錄內藥品,特別是談判藥品使用、支付情況的監測,對落地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發現和解決。五是繼續組織企業定期報送藥品配備機構名單,在醫保部門微信公眾號和官方APP開通查詢通道,方便醫生和患者查詢、購買。(任春香)

(責編:陳新輝、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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