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條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1月29日10:52 | 來源:新疆日報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疆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地方性法規。
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11月28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條例》制定背景和相關內容。《條例》於11月23日經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共七章三十九條,包括總則、監督主體、監督內容、監督實施、監督處理、法律責任、附則七個方面的內容。
《條例》明確了誰監督、監督誰、監督什麼、怎麼監督、違反了規定怎麼辦等問題,使行政執法監督在法律框架內運行。
同時,《條例》在信息化建設、健全機制、創新方式等維度提出新規范。在信息化建設方面,規定推進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一體化平台建設,推進跨地區、跨部門行政執法信息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在健全機制方面,明確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行政執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監督,嚴格履行常態化、長效化監督﹔在創新方式方面,採取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監督工作,還將通過抽查、暗訪、數據監測分析、委托第三方評估等手段增強監督實效。
此外,《條例》一方面對行政執法監督全過程進行規范,包括監督主體、監督內容等,有效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完善了監督程序,對監督過程中應遵循的方式、步驟、時限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具有較強的指導性和操作性,有助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新聞發言人阿依夏木·玉努斯表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將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充分發揮法律巡視利劍作用,加大監督力度,依法推動《條例》在新疆全面貫徹實施,為新疆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張磊)
(責編:陳新輝、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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