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出四項惠民措施減輕困難群眾醫療負擔

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獲悉:為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減輕困難群眾醫療負擔,新疆推出4項便民惠民措施。
一是確保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應保盡保。自治區醫保局、民政廳、財政廳、衛生健康委員會和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關於堅決守牢防止規模性返貧底線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制的通知》,健全因病返貧致貧風險人群的主動發現、動態監測、信息共享、精准幫扶機制,做到“發現一戶、監測一戶、幫扶一戶、動態清零一戶”。分類建立覆蓋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的參保實名制台賬,定期與稅務、民政、鄉村振興部門進行數據比對,協同開展常態化監測幫扶,將參保對象精准定位到鄉、到村、到戶,將參保狀態實時維護到人,實現困難群眾2023年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動態全覆蓋、應保盡保。
二是分類實施資助參保政策。對特困人員(含孤兒)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給予定額資助﹔對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包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過渡期內參照低保對象給予定額資助。為確保脫貧人口實現應保盡保,過渡期內對脫貧人口給予定額資助、實施漸退政策,並在地(州、市)范圍統一定額資助標准。資助參保資金從醫療救助基金支出。
三是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堅持基本醫療保險主體保障功能,對所有參保人員實施公平普惠保障﹔增強大病保險減負功能和補充保障作用,繼續落實“一降低、一提高、一取消”的傾斜政策,即特困人員(含孤兒)、低保對象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取消封頂線的傾斜保障政策﹔強化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對特困人員(含孤兒)、低保對象實行直接救助,不設年度救助起付標准,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救助比例不低於70%,南疆五地州不低於80%﹔對低保邊緣對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按統籌地區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左右設定起付標准,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救助比例不低於60%﹔對因病致貧重病患者依申請納入醫療救助范圍,按統籌地區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設定起付標准,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救助比例不低於60%。
四是加強高額醫療費用監測預警。依托低收入人口監測平台,做好因病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重點監測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保障后個人年度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低保邊緣對象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做到及時預警。(任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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