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旅游市場價格違法虛假宣傳典型案例
案例一:伊犁州伊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伊寧市某快艇娛樂有限公司涉嫌價格欺詐案
伊犁州伊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經調查查明,伊寧市某快艇娛樂有限公司在伊犁河旅游景區經營快艇服務時,乘坐快艇標價為20元/人,但實際收取30元/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有關規定,2023年7月5日,伊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沒款363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伊犁州新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新源縣某小吃店未明碼標價案
伊犁州新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舉報反映,經調查查明,新源縣那拉提鎮某小吃店未明碼標價。新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對當事人發放提醒告誡書、座談、警示教育等方式多次教育商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做到誠信經營,自覺履行價格承諾,該商戶不聽告誡,對警示教育置若罔聞,仍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致使消費者投訴,造成負面影響,給當地旅游發展造成一定影響。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的有關規定,2023年5月12日,新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阿勒泰地區富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富蘊縣某餐廳價格欺詐案
阿勒泰地區富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經調查查明,富蘊縣某餐廳飯菜使用“XXX餐廳”和“新疆特色·新疆風味”兩份不同的價格單,對同一種菜品在兩份菜單中標價相差30元至70元不等。該店對啤酒、飲料未在菜單上標注價格,未在櫃台及其他醒目位置標注價格。當事人上述行為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的有關規定,2023年6月14日,富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吐魯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高昌區歡樂園某家訪店涉嫌虛假宣傳葡萄干功能案
吐魯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匿名舉報反映,經調查查明,一名游客於2023年6月7日14時28分在抖音平台發布,吐魯番歡樂園某家訪店購買葡萄干的視頻。視頻中一銷售員在銷售葡萄干時宣傳“這種葡萄干有強腎健腎、那種葡萄干有補腦健腦”的作用。吐魯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立即對抖音視頻中的高昌區歡樂園該家訪店開展現場檢查,當事人無法提供抖音視頻宣傳上述葡萄干有強腎健腎、補腦健腦功能的証明材料和相關文件,其虛假宣傳葡萄干功能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的規定。2023年6月12日,吐魯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吐魯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高昌區某家訪點涉嫌虛假宣傳葡萄籽功能案
吐魯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群眾匿名電話舉報反映,經調查查明,高昌區高昌街道戈絲綢社區戈壁巷附近,某家訪點在向游客銷售葡萄籽時宣傳葡萄籽具有抗癌、抗衰老、抗氧化、清血脂、降血糖、軟化血管等作用。但當事人無法提供葡萄籽具有宣傳中的“抗癌、抗衰老、抗氧化、清血脂、降血糖、軟化血管”功能的証明材料和相關文件,其行為涉嫌虛假宣傳葡萄籽功能。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的規定。2023年7月5日,吐魯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伊犁州昭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昭蘇縣某飯庄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案
昭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投訴反映,經調查查明,昭蘇縣某飯庄銷售的干煸雞公示牌價格為120元,實際結算價為160元﹔白菜粉條肉公示牌價格為38元,實際結算價為48元﹔爆炒葫蘆瓜公示牌價格為28元,實際結算價為38元﹔酸辣土豆絲公示牌價格為25元,實際結算價為32元。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的有關規定,2023年6月14日,昭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來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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