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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關於進一步深化農墾改革推進國有農牧場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2022年11月14日11:44 | 來源: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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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農墾改革推進國有農牧場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進一步深化農墾改革推進國有農牧場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新疆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要求,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以推進墾區集團化、農場企業化改革為主線,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為核心,進一步創新經營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推動資源資產整合,促進產業優化升級,建設現代農業大基地、大企業、大產業,全面提升我區農墾內生動力、發展活力和整體實力,更好服務國家戰略需要。

國有農牧場企業化改革和墾區集團化發展實現新突破。持續推進國有農牧場企業化改革和公司制改制,力爭每年5至10家國有農牧場改制為國有獨資有限公司。到2024年末,各地(州、市)整合區域國有農牧場資源,力爭成立1家地(州、市)級農墾集團公司或1至2家縣(市、區)級農墾集團公司。昌吉州、巴州、塔城地區等地州持續加大對具有上市潛力的農墾龍頭企業扶持力度,加快上市進度,力爭2025年前有所突破。

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邁上新台階。落實糧食生產“區內平衡、略有結余”方針,建成一批穩定可靠的糧食、棉花、畜牧、林果等優勢特色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綜合生產能力進一步提高,優質農畜產品供給能力穩步提升。力爭到2025年末,全區農墾系統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215萬畝左右,高標准農田面積達到170萬畝,糧食綜合生產能力達160萬噸以上﹔棉花種植面積穩定在185萬畝左右,棉花生產能力穩定在30萬噸以上﹔林果種植面積穩定在50萬畝左右,果品產量達到45萬噸﹔大牲畜存欄量達到380萬頭,肉類總產量達到9萬噸,牛奶總產量達到19萬噸。

農墾現代產業融合發展構建新格局。立足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區域性特色優勢農牧業資源,加快構建農墾現代產業體系和經營體系,推進農業與農產品加工、旅游、文化、康養等深度融合。圍繞“新疆是個好地方”品牌,加快建設一批生態特色農牧場,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墾區民生建設呈現新氣象。農墾社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水平全面提升,人居環境顯著改善,服務功能不斷完善,新型城鎮化水平明顯提升。發展產業帶動就業明顯增強,墾區職工收入穩步提高,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共同富裕扎實推進。

二、深化農墾經營管理體制改革

(一)持續推進國有農牧場企業化改革和公司制改制。堅持國有農牧場企業化改革方向,加快公司制改制進度,大力推進政企分開、社企分開,落實法人實體登記並賦予企業對核心資源資產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國有農牧場從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有限公司,出資人由行業主管部門變更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國有農牧場改制后,公司名稱在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前提下,應保留原名稱主要信息,以賡續農墾歷史傳承和品牌聲譽。已完成企業化改革的國有農牧場,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定規范運營,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完善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

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自治區國資委、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自治區畜牧獸醫局,各地(州、市)、縣(市、區)政府。(以下各項任務的責任單位均涉及各地〈州、市〉、縣〈市、區〉政府,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進組建區域性現代農業企業集團。立足資源稟賦、優勢產業等條件,整合重組優勢資源和企業,以資產、資本為紐帶搭建區域性現代農業企業集團組織架構,培育具有比較優勢和市場競爭力的主導產業。加快構建“墾區集團+產業公司+生產基地”發展格局,推動建立集團母公司管資本定戰略、產業公司管經營強競爭、農牧場基地管生產抓質量的管理體制,不斷提升農墾企業內部管理和市場經營能力。在確保國有資本控股前提下,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探索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優化股權結構,穩慎推進集團公司從國有獨資向多元投資主體轉變。鼓勵扶持農墾企業上市,催生農業龍頭企業。

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自治區國資委、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三)組建農墾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選擇具備條件的農墾國有獨資企業改組、組建或政府直接授權設立農墾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通過股權運作、價值管理、有序進退等開展投資融資、產業培育和資本整合,推動農墾優勢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支持國有農牧場立足自身產業特色和優勢,加強產業融合、資產聯合、資本整合,進一步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不斷提高企業經營水平和發展活力,提升國有資本運行效率、資源利用率,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責任單位:自治區國資委、農業農村廳、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四)著力提升國有農牧場辦社會職能改革成色。全面梳理國有農牧場辦社會職能改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已移交職能要跟蹤了解政策覆蓋、規劃納入和管理銜接情況,妥善解決機構編制、人員安置、經費保障等問題,確保移交職能接得住、管得好、可持續。場鄉(鎮)合一國有農牧場要重點解決以政代企、政企不分問題,實現與行政徹底脫鉤,自主經營、獨立核算,由鄉鎮政府履行社會職能,並按照人口分布、生活環境等情況合理設置社區,做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個別遠離中心城鎮等不具備辦社會職能移交條件的國有農牧場,要推進辦社會職能內部分開、管辦分離,地方政府可採取授權委托、購買服務等方式賦予其相應管理權限和提供公共服務。2023年底前,具備條件的國有農牧場辦社會職能徹底剝離移交,並建立健全有效運行銜接工作機制。

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人社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國資委、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五)積極化解國有農牧場辦社會職能形成的債務。積極穩慎做好國有農牧場辦社會職能形成債務的化解工作。嚴格遵照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科學制定債務償還方案,規范工作程序,確保債務化解平穩有序。精准甄別、分類處置國有農牧場辦社會職能形成的債務,凡屬於地方政府應當償還的債務,按照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政策妥善處理﹔符合呆賬壞賬核銷條件的債務,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對其他債務,堅持輕重緩急原則,採取多種方式妥善化解清償債務。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嚴防產生新的辦社會職能債務。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國有農牧場辦社會職能債務清理化解工作。

責任單位: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人社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國資委、農業農村廳、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六)依法保障農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權益。全面梳理農墾企業職工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中途斷保人數和原因,加強分類指導,依法依規做好農墾企業職工社保斷繳、未繳事實認定及費用繳納、待遇發放等工作。依法開展勞動用工關系清理,規范用工行為,健全職工招錄、培訓和考核體系,規范完善以勞動合同制為核心的市場化用工制度,妥善處理各類勞動關系糾紛歷史遺留問題,依法保障職工基本權益。廣泛宣傳救助政策,嚴格規范救助程序,對符合條件的農墾困難職工全部納入救助保障范圍,確保應保盡保、應兜盡兜、應救盡救。2023年底前全面摸清農墾職工社保底數,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歷史遺留問題整改。

責任單位:人社廳、財政廳、民政廳、自治區國資委、農業農村廳、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七)理順農墾國有資產監管體制。落實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相關要求,理順政府部門與農墾企業出資關系,確立農墾企業市場主體地位,保障其依法自主經營。健全完善符合農墾特點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建立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明確農墾行業管理部門、出資人、農墾企業間的責權關系。堅持以管資本為主的改革方向,科學指導農墾國有資本布局,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健全農墾企業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和績效評價制度,完善剛性約束機制,將考核結果與薪酬兌現、崗位調整挂鉤,實現獎優罰劣﹔健全盡職免責機制,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完善免責事項清單,強化免責結果運用,充分調動和激發干事創業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責任單位:自治區國資委、農業農村廳、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三、深化農墾國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一)建立權利義務關系清晰的國有土地經營管理制度。堅持和完善以職工家庭經營為基礎、“大農場統籌小農場”的農業雙層經營體制,積極推進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推動國有土地逐步向集中統一經營轉型。明確農墾土地承包租賃責權關系,建立經營面積、收費標准、承包租賃期限等與職工身份相適應的銜接機制。土地承包租賃費定價要統籌考慮農牧場實際和職工收益,依法履行審議程序。土地承包租賃人員應依法按合同繳納土地承包租賃費和社會保障金,切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職工承包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其退休年限,退休后按照“退休退地”原則一律將承包土地收回農牧場統一管理,防止簡單固化承包租賃關系。職工退休后,在同等條件下,其子女屬於非國家財政供養人員且在本場務農的,原承包租賃土地可由其子女優先租賃,若子女符合錄用職工條件的可簽訂勞動合同,合理確定承包面積。對長期在農牧場從事生產經營的非職工身份人員,按照資源利用和產業發展實際實行市場化租賃經營。

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自治區國資委、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二)清理調整不合理土地承包租賃關系。依法開展國有農牧場農用地專項清理,推行收支公開,強化審計監督,切實解決土地承包期限過長、租金過低、飼草料地和草場不收費等問題。對超合同約定期限和面積佔用土地等情形,要依法收回土地﹔對拖欠租金、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破壞土地資源、長期閑置、私下流轉等違約情形,要依法解除合同並收回土地﹔對承包期內有免租金、租金過低情況的,要依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規定和土地市場價完善承包合同﹔對交回承包地的,對其在承包土地上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進行的投入可依法按照第三方評估結果予以相應補償。國有農牧場黨員干部要帶頭將不合理承包土地予以退回,凡被招錄到企事業或行政單位的公職人員,原有各類土地應交回農牧場。堅決收回農牧場被私墾私佔的土地,穩步推行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大農業生產方式,實現國有土地應有價值。充分依靠和發動群眾清理調整不合理土地承包租賃關系,及時公示清理結果,接受群眾監督。

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三)強化國有農牧場土地管理。加強對國有農牧場土地利用情況監督檢查,嚴禁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非法侵佔和低價發包國有農牧場土地,嚴禁擅自通過調整隸屬關系、撤銷建制等方式收回國有農牧場土地或改變國有農牧場農用地用途。已確權發証的國有農牧場土地被周邊農村集體、個人及其他單位非法侵佔的,要堅決依法予以收回。依法強化國有農牧場土地規范管理,加大國有土地屬性宣傳力度,有序開展流轉、租賃。

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廳、自治區林草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四)鞏固提升農墾國有土地確權登記發証成效。加強國有土地確權數據信息管理,做好數據“入庫上圖”。根據農墾土地權屬關系,各級政府依法收回的農墾國有建設用地土地出讓金納入本級政府預算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按照財政支出預算管理相關規定統籌安排和支持農墾企業土地開發利用、農田水利建設及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繼續做好土地權屬爭議事項摸排工作,堅持尊重歷史、依法調處、界定清晰原則確定土地權屬關系,土地確權后依法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証。

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廳、財政廳、農業農村廳、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五)推進農墾土地資源資產化和資本化。在不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國有農牧場農用地使用權處置機制。對農墾企業改革改制中涉及的國有劃撥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可按需要採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和保留劃撥用地等方式處置。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實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國有獨資農墾公司所使用的原生產經營性國有劃撥建設用地和農用地,經批准可採取作價出資(入股)、授權經營方式處置。

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廳、自治區國資委、農業農村廳、自治區林草局、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六)探索開展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抵押擔保。在依法依規、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進一步明確農墾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抵押辦理程序、價值評估等事項,顯化土地資產屬性和資本價值。依據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權能屬性,引導金融機構在貸款利率、期限、額度等方面給予優惠傾斜,鼓勵發放中長期貸款、簡化管理流程,切實滿足農業生產金融服務需求。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情形需要實現抵押權的,允許金融機構在不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依法處置農用地使用權,建立抵押物處置機制,確保承貸銀行順利實現抵押權。

責任單位:人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國資委、自然資源廳、自治區林草局、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四、加快推進農墾現代農業發展

(一)加強重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圍繞國家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大力發展糧食、棉花、大豆油料、畜禽養殖、林果種植、園藝特產和農產品加工業,建設優質安全食品生產供應基地,打造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保供大基地,推動形成產業布局更合理、保供效能更優化的新格局。以糧油、棉花、乳肉、種業等為重點,支持比較優勢突出的墾區建設大型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推廣優良品種和先進生產技術,提高綜合生產能力。

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二)著力提高耕地建設標准和質量。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強農墾國有農用地管理,確保農墾國有土地管理有序、保護有據、使用高效。以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和自治區“四個百萬畝”制種基地為重點,建立健全日常管護和專項維護相結合的高標准農田管護制度,積極推進新一輪高標准農田建設。以提升糧食產能為首要目標,統籌兼顧棉花、油料、糖料等生產,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確保糧食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

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財政廳、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三)推動農墾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把農墾企業納入本地農業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進行總體布局,在發展規劃、政策舉措上推進管理融合、項目融合、產業融合。支持農墾企業積極參與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建設,鼓勵加快農副產品加工、倉儲、保鮮設施和現代物流中心建設,大力發展農副產品產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充分發揮農場(墾)協會及產業聯盟作用,促進休閑農業、生態旅游發展,不斷豐富產業業態。

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商務廳、工信廳、文旅廳、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四)推進農墾企業品牌建設。深入實施品牌拓展戰略,創建農墾區域公共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探索建立品牌共建、資源共享、責任共擔的農墾品牌推廣應用機制,共同拓展農墾品牌市場,打造一批質量優、口碑好、有影響力的農墾品牌。

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商務廳、工信廳、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五)引導農墾企業多種形式開展墾地合作。充分發揮農墾資源、資本、技術等優勢,加強農墾與地方縣域、鄉村合作,促進融合發展。鼓勵農墾企業持續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提升全產業鏈服務水平,強化聯農帶農惠農機制,通過土地牲畜托管、提供農資、代耕代種、代收代養等多種方式,助力周邊農村培育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鄉村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商務廳、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六)積極推進農墾參與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建設。鼓勵農墾企業深化與農業院校、科研機構合作,主動參與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建設,強化生產、加工、倉儲物流等產業鏈關鍵集成技術應用,聯合實施科技攻關項目,解決農牧業核心關鍵技術難題。鼓勵具備條件的農墾企業加快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發展智慧農業,建設智慧農場,建立農產品溯源體系,提高農牧業生產、管理、服務的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

責任單位:科技廳、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農業農村廳、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七)積極開展對外投資合作。農墾企業要主動融入和服務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大局,立足資源和區位優勢,有序開展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農業對外投資合作支持政策優先向符合條件的農墾企業傾斜,支持符合條件的農墾企業申請援外資質、承接國家農業援外項目。支持農墾企業與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和地區開展多形式合作,加快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努力把邊境農牧場打造成為外貿農產品加工出口基地。

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工信廳、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八)推進墾區新型城鎮化建設。各級政府在依法編制經濟社會發展、國土空間、新型城鎮化發展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規劃時,應將農墾發展納入其中,助力提升國有農牧場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打破地方和墾區界限,加強場區飲水安全、道路硬化、公共文體活動場所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三供一業”管理,實現場鎮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推動墾地城鎮融合發展,建設產業興、職工富、場區美、人和諧的美麗農牧場。

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自治區發改委、民政廳、住建廳、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自治區畜牧獸醫局

五、加強對農墾改革發展的領導

(一)壓實黨政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把深化農墾改革推進國有農牧場高質量發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加大相關政策、項目和資金支持力度。各地農墾主管部門要配強人員、明確職責,提升管理服務能力。強化對農墾改革發展的指導,對改革不到位或執行政策有偏差的,及時糾偏、堅決整改,確保如期完成任務。

(二)加強農墾系統黨建工作。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農墾系統各級黨組織領導作用,落實從嚴治黨責任,切實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保証黨組織機構健全、黨務工作者隊伍穩定、黨組織和黨員作用有效發揮。大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強化對農墾企業領導班子履行職權監督。大力弘揚“艱苦奮斗、勇於開拓”的精神,激發干部職工干事創業活力和昂揚斗志,匯聚起推動農墾改革發展、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強大力量。

(三)強化農墾干部人才隊伍建設。推動建立農墾企業家人才庫,淡化行政職級,打破身份界限,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干部到農墾企業任職的雙向交流機制。按照“對黨忠誠、勇於創新、治企有方、興企有為、清正廉潔”標准選優配強農墾企業負責人,加強農墾生產經營管理人才培養和引進,鼓勵農牧場職工子女和高校畢業生到農牧場工作,著力培養一批懂市場、善經營、會管理的優秀企業家。

(四)建立健全調度評估機制。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牽頭,會同自治區有關部門,建立農墾改革發展分級調度制度,及時掌握情況,協調解決問題。各地(州、市)要定期調度農墾改革發展進度,及時報送相關情況。將農墾改革發展成效納入鄉村振興考核體系,建立相應績效評價機制,強化有效激勵和約束,不斷推進農墾改革和國有農牧場高質量發展。

(責編:楊睿、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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