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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各月餅生產經營者:嚴把食品安全關 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2022年08月23日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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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秋將至,為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生產經營者及相關單位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政策,提倡節儉、反對浪費,堅決治理過度包裝、遏制“天價”月餅等現象,推動月餅等節日食品回歸大眾消費品屬性、回歸傳統文化本源。8月2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布關於規范月餅生產經營的提醒告誡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有關要求,現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把食品安全關。月餅生產者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把進貨查驗關,嚴禁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確保生產加工過程持續合規,嚴格落實出廠檢驗制度,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或者銷售。月餅經營單位要切實落實進貨查驗、貯存管理、標簽標識、定期自查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二、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各生產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月餅等應節商品和服務。鼓勵生產物美價廉月餅,更好滿足消費者需求,市場監管部門將對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實行重點監管。經營者將銷售單價超過500元盒裝月餅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兩年。各生產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切實做好月餅等節慶食品銷售明碼標價,嚴禁任何經營者趁節日期間虛標商品售價。商業零售、酒店飯店及電商平台等經營者生產銷售月餅等節慶商品的標價及促銷宣傳要符合有關規定,不得使用令人誤解的、欺騙性的價格標示和表述﹔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贈送物品或者服務(以下簡稱贈品)的,應當標示贈品的品名、數量。贈品標示價格或者價值的,應當標示贈品在同一經營場所當前銷售價格。

三、線下線上合法生產經營。經營者生產、銷售盒裝月餅,應嚴格遵守關於食品包裝的強制性標准,嚴格執行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國家標准第1號修改單,自2022年8月15日起生產的月餅包裝不應超過三層,月餅的包裝不應使用貴金屬、紅木等貴重材料,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控制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所有的包裝成本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15%。

酒店、餐廳等經營者加工制作、銷售盒裝月餅按照上述規定執行。與住宿費、餐費等一並結算的,應當將月餅單價及數量單獨列示。

經營者銷售盒裝月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不得以禮盒等形式將月餅同其他產品混合銷售。 

電子商務平台內經營者從事盒裝月餅銷售活動,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四、推動行業自律。行業組織應積極推動行業自律,月餅餡餅中不得使用魚翅等野生保護動物食材,倡導不使用燕窩等名貴珍稀食材。鼓勵簡約、綠色包裝,引導經營者合理定價,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形成良好風尚。

自本提醒告誡書發布之日起,有關生產經營者應高度重視,糾正自身存在的不規范行為。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將加強監管執法,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對不符合食品安全、違反限制過度包裝強制性標准有關要求,以及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實施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經提醒告誡仍未規范、群眾反映強烈的,一經查實,相關部門將依法從嚴處理,對情節惡劣、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違法案件將予以公開曝光。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新疆月餅相關經營者進行監督,若發現有食品安全、過度包裝、價格、廣告等違法行為,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來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責編:楊睿、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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