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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復怎麼“辦”? 你想知道的在這裡

2022年07月28日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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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規定》《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自治區市場監管局關於貫徹落實〈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等3個文件有關事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此流程。

一、符合信用修復的情形:

(一)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經履行法定義務、糾正違法行為后可申請信用修復。

(二)被市場監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進行公示的,公示期滿六個月(其中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領域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滿一年)的,可申請信用修復。

(三)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滿一年,且符合相關規定的,可申請信用修復。

二、當事人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

當事人申請信用修復,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信用修復申請書﹔

(二)守信承諾書﹔

(三)履行法定義務、糾正違法行為的相關材料﹔

三、材料下載的步驟:

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新疆)向市場監管部門提出申請,進入系統中有需要提交的材料模板,可自行下載填寫后上傳提交。

四、申請與辦理的流程:

(一)申請途徑

為了方便當事人申請信用修復,《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到市場監管部門,或者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新疆)向市場監管部門提出申請。

1.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用修復管理工作由作出列入決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

2.個體工商戶經營異常狀態信用修復管理工作由作出標記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

3.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管理工作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

4.作出決定或者標記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當事人登記地(住所地)不屬於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相關信息交換至登記地(住所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由其協助停止公示相關信息。

(二)辦理方式

《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可以通過紙質、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網絡等方式告知當事人,方便當事人,提高辦理效率。

(三)網上申請移出流程步驟

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新疆),選擇市場主體填報按鈕,選擇電子營業執照或者証書登錄進入,再選擇企業自主申請,根據左邊菜單欄選擇相對應的修復模塊。

來源:新疆市場監督管理局

(責編:楊睿、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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