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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嚴格規范臨時用地管理

2022年06月28日11:24 | 來源:人民網-新疆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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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烏魯木齊6月28日電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切實加強耕地保護,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嚴格規范臨時用地管理,有效解決隨意佔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擅自擴大臨時用地使用范圍、補償不到位、復墾監管不力等問題。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處相關負責人介紹,《通知》在借鑒先進地區經驗的基礎上,對國家文件涉及的臨時用地審批權限進行了細化,是該廳首次出台文件加強對臨時用地的管理。

《通知》明確,臨時用地原則上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確需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必須能夠恢復原種植條件並符合有關規定﹔需佔用生態保護紅線的,應符合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規定。臨時用地應科學合理選址,盡量不佔或者少佔耕地,可利用非耕地的,不佔用耕地﹔可利用劣質耕地的,不佔用優質耕地﹔制梁場、拌合站等難以恢復原種植條件的,不得以臨時用地方式佔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可以建設用地方式或者臨時佔用未利用地方式使用土地。

《通知》要求,嚴格按照使用范圍批准和使用臨時用地,與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等無關的用地、使用后無法恢復到原地類或復墾達不到可供利用狀態的用地,不得審批和使用臨時用地﹔不得以臨時用地名義建設永久建筑設施規避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建設項目施工、地質勘查需要使用臨時土地的,由土地所在地的縣(市)自然資源部門審批﹔涉及佔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的,由土地所在地的地(州、市)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審批,不得再下放或委托臨時用地審批權。臨時用地使用期限從批准之日起算,一般不超過2年﹔建設周期較長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使用的臨時用地,期限不超過4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城鎮開發邊界內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應使用國家統一印制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証並標注“臨時”字樣。

《通知》強調,根據臨時用地的不同類型,對臨時用地合同的簽訂主體進行細化。要依法保障相關權利人權益,臨時用地合同應當載明位置、四至范圍、用途等10項內容﹔臨時用地補償費由使用人與土地權利人協商確定。強化土地復墾監督管理,嚴格土地復墾方案編制,規范土地復墾方案審查,加強土地復墾資金監管。採取“誰審批臨時用地、誰審查復墾方案、誰組織復墾驗收”的方式,做到權責相匹配。

(責編:楊睿、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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