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瑪依市發文明確各級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近日,中共克拉瑪依市委員會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聯合發文,進一步明確市級層面、各區政府、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以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完善基層消防力量建設和火災防控工作,為全市消防救援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注入了強勁動力。
頂層設計,職責分工更周詳。根據市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的系列決策部署,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錢志福作出批示,由市消防支隊牽頭,會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組成文件起草小組,廣泛收集匯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文件要求,深入實地進行多次調研考察,先后征求28個委辦局、4個區政府、13個街道、30余個企事業單位意見,召開2次會議進行集中討論修改,最終由市委、市政府召開會議研究通過《關於進一步明確各級消防安全工作職責的通知》。
各負其責,職責分工更清晰。根據本轄區、本行業、本系統業務工作特點,逐一細化4個區政府、28個委辦局消防工作職責,明確將消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將消防公共服務事項納入政府民生工程或為民辦實事工程,在行業安全生產法規政策、規劃計劃和應急預案中納入消防安全內容,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在鄉鎮(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消防工作站(所),結合社會綜合治理網格化管理體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村(居)民委員會要制訂防火安全公約,推進消防安全社區建設。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要求,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精准到人,職責分工更明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政府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要定期召開政府常務會議、辦公會議,推動落實消防工作責任,政府其他班子成員要定期研究部署分管領域的消防工作,督促分管部門履行職責,推動分管領域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工作負領導責任。村(社區)“兩委”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兩委”成員要定期檢查本區域公共消防安全。網格員、物業服務管理人員、十戶長、樓棟長等基層綜治維穩力量要深入一線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督改隱患。
健全制度,職責分工更高效。制定出台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政府警示約談督辦提示、重大火災隱患挂牌督辦、聯合執法、隱患督改移送、函告約談、定期報告等“六項制度”。明確市政府將消防安全履職情況納入對各區、各有關部門、各單位年度考核及領導干部工作考核內容,與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履職評定、獎勵懲處相挂鉤。對履責不到位或因責任不落實發生火災的單位,約談下級政府和行業部門負責人。賦予公安派出所、村(社區)警務室或消防工作站、街道辦事處消防執法權,火災隱患進行分類督改移送,重大火災隱患逐級報請政府挂牌督辦。由消防議事協調機構對消防安全共性、突出問題向有關部門書面函告,並實行跟蹤問效、約談問責。(克拉瑪依市消防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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