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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得好|立即拆除!新疆金茂私設地鐵站牌被查

2021年11月24日10:14 | 來源:人民網-新疆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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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給烏魯木齊市委書記留言,他懷疑有房產開發商私設“山寨”地鐵站牌,為樓盤營銷打“地鐵牌”。該名網友留言稱:“烏魯木齊經開區華山街與維泰北路附近,立了一個地鐵2號線一號出口的站牌,該站牌旁邊寫了‘金樽府’和‘金悅府’兩個項目名字,這兩個項目都是由新疆金茂開發,看上去該站牌不是官方所為。”

留言板截圖。

“這樣的牌子容易給人誤導性,不排除開發商借此站牌宣傳樓盤,咨詢一下貴部門,該站牌是不是開發商私自設立?如果是私自設立,又會如何處理或處罰?”該網友留言說。

網友拍攝的地鐵廣告牌。

據了解,烏魯木齊地鐵2號線目前正在修建中,它建成后將與地鐵1號線一起打通烏魯木齊市南北兩端。

11月19日,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對該條留言進行了回復:經開區(頭屯河區)第一時間組織相關部門前往金茂公司進行了調查詢問,並找到負責此項工作的負責人,對其安排私自設置地鐵廣告牌匾宣傳樓盤事宜進行了批評教育,要求立即自行拆除。11月17日,金茂公司已將此地鐵廣告牌匾進行了拆除。

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在回復中表示,今后,該區相關部門將加大巡查力度,嚴禁企業私自設立各類違規宣傳廣告,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關於此事的處理細節和依據,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關於金茂項目地鐵站示意宣傳牌有關情況的整改報告”中做了詳細說明:此廣告牌匾是金茂公司為了便於銷售“金樽府”和“金悅府”兩處樓盤,於2021年10月在華山街綠化帶內私自設立。根據《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行政綜合執法條例》第四條和《烏魯木齊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每平方米五百元罰款,並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除,所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據此,要求企業立即自行拆除。

群眾利益無小事。您有哪些亟待解決的困難?歡迎來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把您的困難事、煩心事說一說。(陳新輝)

(責編:陳新輝、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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