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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宣判!旅游博主褻瀆烈士墓,獲刑七個月

韓婷 陳新輝
2021年11月15日10:04 | 來源:人民網-新疆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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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人民網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近日,新疆皮山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旅游博主“小賢Jayson”侵害烈士榮譽、名譽案,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李某賢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責令其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通過全國性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庭審現場。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供圖

經查:2021年7月15日,被告人李某賢在新疆和田地區皮山縣賽圖拉鎮康西瓦烈士陵園內,先是踩踏刻有烈士陵園名稱的石碑底座,斜倚碑身擺拍后,又到陳祥榕烈士墓前,滿臉嬉笑腳踩墓碑底座,用手比作“手槍”狀對著烈士墓碑再次擺拍。

同日12時許,李某賢將上述照片在微信朋友圈(5000余名微信好友)公開發布,經多名微信好友指出照片內容對英雄烈士不尊重后,遂刪除該內容。為獲取流量關注,14時許,李某賢再次將照片發布至今日頭條個人賬號“小賢Jayson”,上述照片在網絡上迅速傳播擴散,引發社會公眾強烈憤慨,造成惡劣影響。

@新疆檢察微博截圖

7月18日,網友曝光該事件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要求線上線下同步行動,不給任何褻瀆英烈行為絲毫恣意妄行的空間。新疆檢察機關第一時間採取措施,並督促公安機關於7月22日對李某賢立案偵查,皮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偵查。同時,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聯合烏魯木齊軍事檢察院公益訴訟立案並開展調查。

9月30日,檢察機關依法對李某賢提起公訴,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庭審中,李某賢推翻原有罪供述拒不認罪,檢察機關依法提出有期徒刑七個月的量刑建議。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后,採納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和量刑建議,作出上述判決。

康西瓦烈士陵園坐落在喀喇昆侖山腹地,海拔4280米,是為了紀念1962年中印自衛反擊戰犧牲的烈士而修建,一百余名烈士、因公犧牲和病故的革命軍人在雪山的陪伴下長眠於此。2020年中印邊境沖突中犧牲的英雄陳紅軍、陳祥榕、肖思遠、王焯冉烈士的墓碑也矗立在這裡。2021年9月,康西瓦烈士陵園被命名為第四批自治區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英雄不容詆毀,法律不容挑舋!英烈精神是中華民族的共同歷史記憶和精神內核,英烈的先進事跡和崇高精神,是激勵我們前行的強大力量。侮辱、詆毀英雄烈士,是對民族感情的傷害、是對法治底線的突破、是對核心價值觀的侵犯。無論以何種方式,侮辱和誹謗英烈名譽、褻瀆英烈精神必定付出應有代價。也希望此案能為規范網絡行為提供一個樣板,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違法行為必定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部三級高級檢察官高潮說。

(責編:楊睿、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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