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強健經濟“體格”(人民時評)
營商環境就是生產力,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解放生產力、提升競爭力。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落實這一重要要求,必須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依托國內強大市場,使我國成為吸引全球優質要素資源的強大引力場,為實現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助力。
河北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山西省實施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上海市建立優化營商環境法治保障共同體,浙江省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不久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我國營商環境評價領域的首部國家報告《中國營商環境報告2020》,從一個側面展示了“十三五”時期,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以“放管服”改革為抓手改善營商環境的探索實踐。營商環境的改善,微觀主體的活力更有說服力。2012年我國各類市場主體不到6000萬戶,到去年底數量已經達到1.2億戶。隨著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斗爭取得重大戰略成果和各項助企紓困政策發揮作用,從今年4月起,新設市場主體數量重新恢復增長,前三季度日均淨增企業1.2萬戶。來之不易的成績,與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密不可分。
營商環境的優化強健了經濟“體格”。中國經濟能夠更好地抗擊風雨、砥礪前行,靠的是持續不斷“刀刃向內”的改革創新。5年來,審批少了、稅費輕了。中央層面核准的企業投資項目壓減90%,非行政許可審批退出歷史舞台,“十三五”時期新增減稅降費將達7.6萬億元。5年來,創新多了,法治強了。今年新增的2萬億元財政資金,通過“一竿子插到底”的創新直達機制,下達時間從120天以上縮短到7天,確保助企紓困政策能夠快速扎實地作用於企業。營商環境的優化還有法治舉措保駕護航。《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等法律法規的頒布,有力保障了內外資企業、不同所有制企業都能受到平等保護、在市場中公平競爭。
前不久,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發布,首次以清單批量授權方式賦予地方在重要領域和關鍵改革環節上更多自主權,展現了我國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優化營商環境的智慧和魄力。中國進入新發展階段、構建新發展格局,優化營商環境應有更高目標、付出更多努力。目前,在一些審批中,對產品外觀或不重要的參數作調整仍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或認証,一些涉及新興產業或是專業性很強的項目審批時間仍然過長。對此,應進一步梳理排查,該整合整合,該取消取消,減少對微觀經濟活動不必要的干預。從落實情況看,近年來簡政放權、減稅降費等政策制定步步深化,但各地執行力參差不齊,有的政策卡在基層“最后一公裡”,導致企業獲得感不強。更好完善配套政策和實施細節,健全完善營商環境評價機制,才能不斷提升地方落實改革部署的積極性和執行力,推動營商環境持續改善。
良好的營商環境如同清新空氣,是市場主體成長發展的前提,是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的基礎。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政務服務和營商環境,中國經濟必將創造更多發展奇跡。
《 人民日報 》( 2020年11月13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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