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獲批設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

2020年05月08日11:06  來源:新疆日報
 
原標題:烏魯木齊市獲批設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

日前,國務院發布《關於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烏魯木齊市名列其中。

國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國務院批准設立,旨在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支付、物流、通關、退稅、結匯等環節的技術標准、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探索創新、先行先試。

國務院曾分別在2015年3月、2016年1月、2018年7月、2019年12月批復設立共四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共覆蓋59個城市。

批復指出,新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過程中,要復制推廣前四批綜合試驗區成熟經驗做法,推動產業轉型升級,開展品牌建設,引導跨境電子商務全面發展,全力以赴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同時,要保障國家安全、網絡安全、交易安全、國門生物安全、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和有效防范交易風險,堅持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為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批復要求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體系,實行對綜合試驗區內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貨物按規定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等支持政策,研究將具備條件的綜合試驗區所在城市納入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試點范圍,支持企業共建共享海外倉。

在建設過程中,國務院有關部門將著力在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方式相關環節的技術標准、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探索創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舉措,為綜合試驗區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記者從烏魯木齊市商務局(糧食局)了解到,2017年,在烏魯木齊國際陸港區規范建設啟動的同時,已啟動了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的申報和建設。烏魯木齊市此次獲批國家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不僅會加快跨境電商的創業創新,更能推動外貿業務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綜合試驗區復制“六體系兩平台”的核心制度體系,分別是信息共享、金融服務、智能物流、電商信用、統計監測和風險防控“六體系”,以及線上單一窗口和線下綜合園區“兩平台”。(石鑫)

(責編:楊睿、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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