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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稅務局十五項舉措為打贏疫情阻擊戰貢獻力量

2020年02月06日19:46  來源:人民網-新疆頻道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決策部署和國家稅務總局、自治區黨委政府各項工作要求,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發布關於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十五項舉措。

據新疆稅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需要多部門的聯防聯控,新疆稅務局立足稅務部門職責,全面梳理、研究實施有利於疫情防控的稅費優惠政策或指引,推出全力支持企業發展、推動疫情防治、服務好廣大納稅人、繳費人等十五項舉措,著力為納稅人、繳費人協調解決稅費方面的問題,依法給予企業大力支持,與全疆納稅人、繳費人共同渡過難關。

“稅務十五項舉措”具體內容如下:

一、支持疫情防控物資供應。積極對接服務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經銷企業,了解涉稅訴求,主動輔導落實相關減稅降費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經銷企業取得的符合條件的財政補貼收入,符合不征稅收入條件的,可以按照不征稅收入進行稅務處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罕見病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二、助力居民生活物資供應。對企業供應肉、蛋、禽、蔬菜等取得符合條件的農林牧漁業所得,依法減免企業所得稅。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全面落實棉紡企業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政策﹔嚴格落實生產生活性服務業一般納稅人增值稅進項稅額加計抵減政策,穩定居民生活物資供應。

三、大力支持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疫情防控期間,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暫緩開展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后續工作採取專業輔導、精簡資料、便捷辦理,最大力度支持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把時間和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治工作中。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准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准,免征個人所得稅﹔對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四、助力醫療機構開展疫情防控。全面精准落實醫療機構及受托的第三方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增值稅及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減免等政策,支持醫療機構全面開展疫情防控。

五、鼓勵各界積極開展公益捐贈。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落實好公益捐贈相關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捐贈人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辦理稅前扣除事宜。對因疫情防控接受捐贈、符合條件但未認定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和非營利組織,積極協調財政部門開通資格認定綠色通道。

六、鼓勵疫情防控新藥品等科研攻關。全力支持企業加大疫苗、醫療器械開發等投入,其發生的符合條件的研究開發費用、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依法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優先、及時、足額為符合條件的相關藥品、試劑、疫苗研發機構採購國產設備辦理全額退還增值稅。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七、幫助受困納稅人平穩渡過難關。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各行各業納稅人做好減稅降費政策專項輔導。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四大類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對受疫情影響可能虧損、企業所得稅實施核定征收的納稅人,開展精准輔導,幫助企業規范核算,依規調整為查賬征收,形成的虧損按稅法規定結轉到以后年度彌補。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或發生嚴重虧損,納稅確有困難,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的個體“雙定戶”,短期無法復工的,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新疆稅務APP等形式申請辦理停業手續﹔營收降幅較大,可通過上述方式申請調減定額,並在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后補辦相關手續。

八、落實區域稅收優惠助力疫情防控。對醫用防護服、口罩、醫用護目鏡、相關藥品等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以及物流配送企業,主營業務屬於《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范圍的,依法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主營業務屬於《新疆困難地區重點鼓勵發展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且符合新疆困難地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條件的,依法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政策,符合新疆喀什霍爾果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條件的,依法享受企業所得稅“五免”政策。

九、助力幫扶中小企業。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或季度銷售額3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同時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十、促進企業穩崗就業。對企業吸納重點群體人員就業的,自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照實際招用人數每人每年定額7800元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十一、引導納稅人、繳費人採用非接觸渠道辦理涉稅事項。發布網上辦稅攻略,提供遠程協助服務,在線解決疑難問題,納稅人、繳費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手機APP、微信小程序、自助辦稅終端等非接觸式方式辦理稅費相關業務。針對確有需要即時現場辦理業務的納稅人,可通過微信等網絡方式上傳圖片資料,稅務機關提供預審服務和預約服務。

十二、簡化發票業務辦理流程,推行發票郵政免費寄遞服務。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可以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不受行業限制。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等需用於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或申請出口退稅、代辦退稅的憑証,應登錄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台確認發票用途,不需到辦稅服務廳辦理。對納稅信用C級以上的納稅人,通過電子稅務局申領紙質空白發票,於2020年2月5日至2月29日期間提供“免費郵寄、上門投遞”服務。

十三、減少基層核實核查工作安排。避免疫情期間非緊急工作安排,暫停全區征管基礎事項及數據質量核實任務發布、辦理與考核,暫停征管非緊急事項入戶調查核實,各地不得擅自發布核實任務。確有緊急特殊任務的,依個案安排處理。

十四、簡化實體辦稅流程和方式。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合理規劃2月征期服務大廳實體辦稅事宜,支持通過預約辦稅、遠程輔導形式,科學做好業務分流和錯峰辦稅。簡化實體辦稅服務廳涉稅事項辦理方式,實名認証環節僅需核實身份証件信息,暫停“刷臉”認証﹔注銷登記適用“注銷即辦”“容缺辦理”程序的,可在實名認証並提交申請后即刻返回,稅務機關當日告知其辦理並預約文書取回時間。

十五、依法開展延期申報和延期納稅。按照稅務總局部署,將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后,因疫情影響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納稅人受疫情影響確有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責編:楊睿、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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